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14类典型案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其中,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3项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推广,打造行业精品标杆,减少多头申报,现集中组织开展2025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14类典型案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两化融合典型案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典型案例、信息通信服务创优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链网协同”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其中,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应用典型案例等3项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申报主体为地区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社会稳定事件。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