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家数据标准体系 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数据领域标准体系《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之一。通过推动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成为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支撑。这一举措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战略建设需求,也是推进数据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实践。
数字经济的运行与规范,需要在理论和政策层面回答三个基本问题:哪些通用概念可用于理解和使用作为数字经济核心资产的数据要素?数据领域将形成哪些核心资产以及如何以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开发、利用?如何保障以数据为核心资产的经济活动的安全性?《指南》对此进行了整体性规划和系统性引领,在遵循顶层设计、协同推进,问题导向、务实有效,应用牵引、鼓励创新,立足国内、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下,从三大规范领域提出构建数据标准体系总体架构。
《指南》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从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共五个核心资产维度规划了数据标准建设的重点内容,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拟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等。通过对这五大核心资产维度的标准建设规划,《指南》将推动构建全面的数据资源生态体系,保障数据资源的开发、共享、流通与应用,促进数据资源在交叉行业领域的深度应用,助力实现数据资源社会效益的最优化。
《指南》是一个关于数字经济核心资产的标准、规范、规则、要求的编码体系,为未来的数据标准建设提供了路线图,确保数据要素能够在各领域高水平应用和持续演进。产业界需要考虑从以下方面加强落实和建设。
《指南》强调了重点领域的国家标准研制,特别是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技术、数据流通等核心领域,要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应尽快研制国家通用数据标准,为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重点领域可以先行研制和在迭代过程中加以完善,确保标准建设与市场应用相结合、主体创新与标准先行相结合。推行重点领域标准建设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借鉴国际标准,对外推广国内标准,在动态调整中完善重点领域的数据标准。
通过遴选标杆项目和企业,推动高水平的数据标准应用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案例,并进一步巩固数据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源定价等重点方面,多批次、多领域遴选高水平应用示范案例。强调急需先用,遴选具有标杆作用的数据应用和优秀贯标企业,加强数据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交流。
培育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针对数据标准与安全要求的堵点,选择条件较好、治理规范的地区和行业,进行标准建设的试点验证,及时总结和应用拓展。培养从事数据标准建设的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养和资质,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聚焦数据流通和融合应用中的市场主体需求和市场运转机制,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加强数据团体标准建设。这需要行业协会和产业协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多方参与、协同发力,多批次出台各领域具有示范作用的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对重点产品、重点应用及重点产业进行规范,形成12个重点行业的团体标准目录,在繁荣数据要素市场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通过深度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推动国内标准在国际市场中的应用和推广,确保中国在全球数据标准化领域的竞争力。紧密与国际标准组织的联系,坚持开放合作,在国际团体中担任职务和发挥作用。凭借专业实力和国际视野,深度参与和发起数据相关的国际标准项目。推动国内标准的境外应用,重视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衔接,加强数据标准制定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数据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有用性和贡献度。
来源:人民邮电报